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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司法考试试卷四真题权威发布

2015-09-19中国普法网

  中国教育在线讯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于9月19日、20日举行,司法考试试题已于9月21日(星期一)早8时公布,中国教育在线资格频道在第一时间发布了2015年司法考试真题司法考试答案将于9月24日晚20时公布,同时开通“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异议专区”。敬请广大考生关注司法考试频道,第一时间查看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权威答案,在此预祝各位考友取得理想的司法考试成绩!点击查看真题(已更新)>>  点击查看答案>>  点击查看完整版试题和答案>>

  本页内容如与考试试卷有出入,以考试试卷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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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试 卷 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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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提示:本试卷为论述题、案例分析题。请按题序在答题纸对应位置书写答案,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。

  一、(本题20分)

  材料一:法律是治国之重器,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,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,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、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。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,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,就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,从法治上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制度化方案。(摘自习近平《关于<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>的说明》)

  材料二: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比,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,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,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、不符合的问题,主要表现为: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,针对性、可操作性不强,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、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;有法不依、执法不严、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,执法体制权责脱节、多头执法、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,执法司法不规范、不严格、不透明、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,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。(摘自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)

  问题:

  根据以上材料,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,从立法、执法、司法三个环节谈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意义和基本要求。

  答题要求:

  1.无观点或论述、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;

  2.观点正确,表述完整、准确;

  3.总字数不得少于400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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