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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成年人被杀,过度的保护与骄纵都是悲哀

2016-05-11中国教育在线

 

 

 

根据中国教育舆情监测系统显示,5月2日-5月8日这一周,关于“浙江洪合镇少年杀人事件”的话题舆论发酵,成为舆情热点。围绕该事件设置的舆情,负面信息占93.94%,中性信息6.06%。信息来源方面,新闻来源以博客39.39%排第一位。

 

 

 

关键词:少年群殴

4月4日晚,浙江嘉兴洪合镇永兴桥路旁,16岁的龙龙在一场同龄少年的群殴中被乱棍打死。这场斗殴有40多人参与,只是为了争风吃醋。身体瘦弱的龙龙在逃跑时被绊到,结果死于非命。一直到死,他可能都不知道自己究竟为了什么送命。甚至,那些攻击他的人,他一个也不认识。

 

两帮少年共40多人,都是云南老乡,13岁~18岁不等。据他们交代,钢棍、木棒、砍刀等有些是从工地上捡的,有些是从家里拿的。除龙龙死亡,另外只有一人擦伤。

 

目前,因涉嫌聚众斗殴罪,10名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犯罪嫌疑人被刑拘,6名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涉案人经教育后责令家长领回严加管教,其他参与斗殴人员,警方还在抓捕。

 

事件延伸:处理未成年人犯罪 应彰显个案公平

 

        近年来,我国未成年人暴力事件时有发生,其中很多暴力实施者已年满十四周岁且手段非常残忍、主观恶性很大。令人困惑的是,有些事件虽然造成了严重后果,对受害人造成严重伤害,已经构成刑事犯罪,施暴者却因“保护未成年人”和“教育、感化、挽救”等理由,没有被追究刑事与法律责任。这严重损害了个案中的公平正义。

  与我们对未成年人暴力行为的过度“宽容”不同,美国对未成年人暴力行为严格依法定罪处罚,并不会因“年龄小不懂事”等理由轻易放过。今年年初,美国加州中国留学生校园欺凌案宣告判决,3名来自中国的高中生分别获刑13年、10年、6年监禁———这已经是当地法院考虑他们是未成年人后从轻量刑的结果。在处理未成年人暴力事件时,美国司法实践通常不把其犯罪行为与普通的刑事犯罪截然分开,只是在量刑时有所减轻。

 

 

 

 

总编点评


 

 

 

骄纵是目前中国教育最大的问题,不仅有家长,还有社会。几十年来我们在学习先进理念与管理时,念错了经。


比如对于青少年,只看到保护,忘记了惩戒。在美国的中国少年因为欺凌同学被判13年重罪就是活例子。强烈呼吁给予严重违法的青少年以严厉惩戒,否则此类事件会愈演愈烈,过度的保护与骄纵是一样的,让违规违法没有成本或者很低的成本,只能鼓励更多的恶行。这在一定程度上不是保护,是在把不谙世事的孩子们推向深渊。



中国教育在线总编辑 陈志文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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