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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-05-09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根据北京市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》(京人社毕发〔2015〕273号)精神,结合延庆实际,特制定本简章:
一、选聘范围
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(www.bjrbj.gov.cn)发布的《北京市2016年选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公告》所规定的选聘范围。
二、报名条件
1.思想政治素质好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。
2.事业心和责任感强,热爱农村基层工作,具有吃苦耐劳、无私奉献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,勤奋敬业,乐于奉献。
3.遵纪守法,服从安排,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。
4.专业符合农村和经济社会长远发展需要,学习成绩优秀,基础知识扎实,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、学位证书。
5.身心健康,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,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。
中共党员、优秀学生干部、回原籍优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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