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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最严高中学考来了!违纪处罚力度加大带手机立判作弊

2016-12-02齐鲁晚报(济南)

  即将参加高中学考的同学们要注意了!若在考试中违纪、作弊,将要接受更严厉的处罚。对部分严重违规行为,如“组织团伙作弊”、“窃取试题”、“接收设备接收作弊信息”、“伪造证件替考”,增加了可给予停考1至3年的处罚。只要携带了手机,不论是否使用,均将判为作弊,取消本次报考的各科成绩。

 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《关于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违规行为按照<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>处理的通知》规定,自2016年11月8日起,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(即通常所称“高中会考”)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33号)执行。青岛市招考办相关负责人提醒,在即将于12月9日至14日进行的2016年冬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,如考生有违纪、作弊行为,将按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认定处理。

  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与原来的《山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违规处理规定》在违规行为种类和认定上差别不大,但在处罚力度上,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对部分严重违规行为,如“组织团伙作弊”、“窃取试题”、“接收设备接收作弊信息”、“伪造证件替考”,增加了可给予停考1至3年的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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